千寻电话自动续费订阅服务协议
一、千寻电话自动续费订阅
-权益:订说期限内,您可以使用中国不限时长拨打特权。
-订阅周期:1个月(连续包月产品),3个月(连续包季产品),6个月(连续包半年产品),12个月(连续包年产品)。
-订阅按月或按年收费,价格取决于选择的订阅套餐。或者,选择一次性付款购买(非订阅)。
·订阅自动按所选套餐价格续订,除非在当前订阅期提前24小时取消。订阅费在您确认购买时通过iTunes账户收取。
·购买后,您可以前往账户设置,管理订阅和关闭自动续订。根据apple(不同市场需更改)的政策,在活动订阅期内不能取消当前订阅。购买后,将不会为任何未使用的部分退款。
·如果您拥有免费使用资格,且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前订阅,则在您确认购买后,剩下的免费试用期将被取消。
二、隐私政策
千寻电话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服务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为了给您提供更准确、更有个性化的服务,千寻电话会按照本隐私权政策的规定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千寻电话将以高度的勤勉、审慎义务对待这些信息。除本隐私权政策另有规定外,在未征得您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千寻电话不会将这些信息对外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千寻电话会不时更新本隐私权政策。 您在同意千寻电话服务使用协议之时,即视为您已经同意本隐私权政策全部内容。本隐私权政策属于千寻电话服务使用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 适用范围
在您注册千寻电话帐号时,您根据千寻电话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在您使用千寻电话网络服务,或访问千寻电话平台网页时,千寻电话自动接收并记录的您的浏览器和计算机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软硬件特征信息及您需求的网页记录等数据;
千寻电话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用户个人数据。
您了解并同意,以下信息不适用本隐私权政策:
您在使用千寻电话平台提供的搜索服务时输入的关键字信息;
千寻电话收集到的您在千寻电话发布的有关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活动、成交信息及评价详情;
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千寻电话规则行为及千寻电话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2. 信息使用
千寻电话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您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您的许可,或该第三方和千寻电话(含千寻电话关联公司)单独或共同为您提供服务,且在该服务结束后,其将被禁止访问包括其以前能够访问的所有这些资料。
千寻电话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您的个人信息。任何千寻电话平台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千寻电话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
为服务用户的目的,千寻电话可能通过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千寻电话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您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后者需要您的事先同意)。
3. 信息披露
在如下情况下,千寻电话将依据您的个人意愿或法律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的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千寻电话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如您是适格的知识产权投诉人并已提起投诉,应被投诉人要求,向被投诉人披露,以便双方处理可能的权利纠纷;
在千寻电话平台上创建的某一交易中,如交易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义务并提出信息披露请求的,千寻电话有权决定向该用户提供其交易对方的联络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纠纷的解决。
其它千寻电话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4. 信息存储和交换
千寻电话收集的有关您的信息和资料将保存在千寻电话及(或)其关联公司的服务器上,这些信息和资料可能传送至您所在国家、地区或千寻电话收集信息和资料所在地的境外并在境外被访问、存储和展示。
5. Cookie的使用
在您未拒绝接受cookies的情况下,千寻电话会在您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 ,以便您能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千寻电话平台服务或功能。千寻电话使用cookies可为您提供更加周到的个性化服务,包括推广服务。
您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cookies。您可以通过修改浏览器设置的方式拒绝接受cookies。但如果您选择拒绝接受cookies,则您可能无法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千寻电话网络服务或功能。
通过千寻电话所设cookies所取得的有关信息,将适用本政策。
6. 信息安全
请您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请您立即联络千寻电话客服,以便千寻电话采取相应措施。
三、自动续费服务协议
1. 服务条款的接受与修改
•1.1 本协议是千寻电话用户(下称“用户”)与千寻电话(下称“神指”)之间关于用户使用千寻电话提供的自动续费委托扣款服务(下称“本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千寻电话与用户之间关于本服务的使用及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用户”是指完成了成为千寻电话用户的全部程序,且在遵守千寻电话相关使用规则下使用千寻电话提供的用户服务的自然人。本协议构成用户使用千寻电话所提供的本服务之先决条件,千寻电话已经以字体加粗或其他合理方式提示用户重点阅读协议中相关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双方确认前述条款不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条款,用户和千寻电话均认可其合法性及有效性。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本服务,用户选择使用本服务行为将视为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1.2 千寻电话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一旦服务条款发生变更和修改,千寻电话将在相关页面上进行公告,且修改内容在公告之日的10日后生效和执行;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一修改,可以取消自动续费功能;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的,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修改。
•1.3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须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用户在18周岁以下,必须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使用本服务,其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视为已获得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认可。
2. 服务说明
•2.1 本服务是出于用户对于自动续费的需求,在用户已开通本服务的前提下,避免用户因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续费造成损失而推出的服务,用户授权千寻电话可在用户有效期即将过期时,委托支付渠道从用户的自有充值账户、与用户账号绑定的第三方支付账户、银行卡、通信账户(以下统称“账户”)余额中代扣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费用,计费周期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季度、年度等(下同),用户可根据千寻电话平台上显示的计费周期自行选择。该服务实现的前提是用户已将其千寻电话用户账号与上述账户绑定,且可成功从其上述账户中扣款。
•2.2 自动续费具体指,基于2.1的前提,千寻电话通过上述账户收取用户下一计费周期费用的扣费方式,用户需保证千寻电话可以从上述账户扣款成功,因上述账户中可扣款余额不足导致的续费失败,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千寻电话有权中断/终止相应的用户权益和服务。
•2.3 用户选择开通自动续费,则视为同意授权千寻电话向账户发出扣款指令,并同意账户可以根据千寻电话发出的扣款指令,在不验证用户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码等信息的情况下从账户中扣划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费用。除非用户主动明确地取消了自动续费,否则,用户对千寻电话的自动扣款委托为不可撤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千寻电话不以任何方式对用户所支付的费用予以退还。
•2.4 用户在享受本服务时,应受《千寻电话隐私政策》以及各项条款及相关子协议、页面说明或规范流程等全部内容的约束,当用户使用本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本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千寻电话针对本服务发出的各类公示的同意。本协议如与千寻电话其他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5 千寻电话向用户提供的本服务均仅限于用户在千寻电话平台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千寻电话提供的本服务与千寻电话平台分离的行为,均不属于本协议中约定的本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负责,千寻电话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3.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千寻电话负责向用户提供有关自动续费收费具体情况的查询方式,但不负责打印相关发票并/或转送用户。
•3.2 千寻电话将在用户有效期即将过期前以发送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自动续费提示,通过用户上述账户扣除下一计费周期费用的,将在扣划当天将扣划款项记入用户支付记录,并同时相应延长用户有效期。一旦扣款成功,则千寻电话有权即时收取该费用,并不提供退费服务。
•3.3 如在扣费过程出现差错,千寻电话和用户应密切配合查明原因,各自承担己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若因双方各自存在不均等过错造成损失的,由双方按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因双方共同过错造成损失但无法区分各自过错的,由双方均摊责任。
•3.4 千寻电话可根据其业务开展或技术升级等情况变更或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服务内容、规则及条款,千寻电话将通过在千寻电话相关页面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进行公示的方式告知用户相关变更或修改内容,但无义务另行做个别通知。上述公示自千寻电话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用户,如多种通知方式并存的,则送达时间以上述方式中最早发送之时为准。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可以取消已经获取的本服务并停止使用;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千寻电话提供的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修改。
•3.5 本服务由用户自主选择是否取消,若用户选择不取消,则视为用户同意千寻电话有权持续地按照一定规则进行不定期的扣款尝试,一旦扣款成功,千寻电话将为用户开通下一个计费周期的用户服务。
•3.6 若在自动续费时/之前,千寻电话服务价格发生调整,应以千寻电话平台上公示的现时有效的价格为准。
•3.7 千寻电话对用户开通本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手续费用,但千寻电话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决定是否对本服务本身进行收费或调整自动续费周期及费用,并在相关页面向用户进行公示。
•3.8 用户在用户有效期内续费的,有效期将在原服务有效期基础上延长。
•3.9 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授权千寻电话的代扣权限将视为用户本人的充值行为。如因此导致用户自身的任何损失,用户不会向千寻电话及其关联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及追究任何责任。
4. 协议有效期限、终止
•4.1 本协议自用户选择接受或使用本服务后生效,直至用户终止本服务/注销用户资格时终止,除非千寻电话另有公告。
•4.2 用户有权随时在用户账号设置中选择终止本服务,终止本服务后,千寻电话将停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
•4.3 用户在选择终止本服务前已经委托千寻电话自动续费扣款的指令仍然有效,千寻电话对于基于该指令已经扣除的费用不予退还,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4.4 千寻电话有权根据自身业务调整、价格变动等原因中止、终止本服务。一旦发生此种情形,千寻电话会以公告的方式通知用户。
5. 违约责任
•5.1 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通过双方约定的违约解决方式获得补偿或赔偿。
6.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6.1 千寻电话与用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执行等有关问题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 其他
•7.1 如用户对本协议或使用千寻电话的自动续费服务相关的事宜有任何问题(包括问题咨询、投诉等),请通过发邮件至1058086898@qq.com与千寻电话联系,千寻电话会在收到用户的意见、建议后尽快向用户回复。
•7.2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正文其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